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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杨柳村拥有南京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号称“南京版大宅门”的明清古建筑群。其中包括2013年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三堂上”建筑,以及其他一些省、市、区级的文物建筑。

  然而,有知情人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这个古建筑群内部藏着一块“伤疤”——四五处古宅虽是文保单位,却因年久失修处境危险。而如何拯救这些古宅却陷入僵局,亟待破解。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焦哲 文/摄

  两次探访

  顶着文保单位名头,古宅却已风雨飘摇

  2017年1月中旬,记者第一次来到杨柳村进行探访,发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道路通畅,环境优美,一些明清风格的古建筑经过出新、翻新,十分漂亮,而且大都经营商业,吸引了大量游人驻足、消费。

  俗称“九十九间半”的古建筑经过修缮,现为江宁区民俗博物馆。博物馆的门前是一个由青石板铺成的广场,看上去古色古香。记者观察,博物馆所处的位置可以算作是整个杨柳湖景区的核心区域。

  沿着广场向东约数百米,则几乎没有什么供游人参观、游玩、消费的地方,是一个由当地村民居住的小村落。

  这里的建筑有十多处,多是进穿堂式高墙深院,也是几乎和“九十九间半”同时期建造的古宅,有的建设时间甚至更早一些,距今已有约400年历史。根据现场竖立的一块介绍牌,这里的建筑群有正厅、书房、住房等共计四十余间。在牌子附近的一个小型广场上,也就是进入该片古建筑群的“入口”处,有一个被高高的施工围挡围起来的古建筑。围挡上有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正在施工,内有监控,禁止进入”。一些当地居民告诉记者,这个围挡是当地政府部门四五年前围起来的,但一直没看到有施工改造迹象。

  记者透过围挡边的一个窗户观察发现,围挡内部的古建筑屋顶为木结构,屋顶有窟洞,还挂着很多蜘蛛网,房屋内部十分破败。

  顺着牌子前的一条小巷往下走几十米,就来到了一处“前杨柳村264号民居”的古建筑。建筑前有一块江宁区人民政府在2013年竖立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这里是江宁区级文保单位。

  走进该处建筑,内部是杂草丛生,三间砖木混合结构的屋子墙体已经倒塌殆尽。院子里堆放着旧沙发、枯树枝等各种垃圾。眼前的这些景象很难让人把这里和一个文物保护单位联系起来。

  2017年5月上旬,记者第二次探访现场。发现和1月探访时相比,这些古建筑仅仅是内部环境问题有了一些改善,建筑本身并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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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败不堪的前杨柳村264号民居

  难以打破的僵局

  僵局 1 居民想按自己的想法修,政府部门不让

  这些破败的古建筑产权目前大多属于私人,其中部分古建筑还是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江宁区文广新局文物科的统计,该片区除了前杨柳村264号民居以外,还有125号、230号、260号、366号、298号、274号民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和264号民居一样状况堪忧的建筑共有4-5处。

  这些房屋的主人告诉记者,屋子有的是祖传的,有的是几十年前父母一辈就搬进来生活的。近些年,这些房屋的状况越变越差,他们不得已搬了出去。

  房主们修缮的意愿很强烈。但几次想按自己的想法联系建筑施工队来修屋子都被政府相关部门阻止。有关部门要求他们必须请专业的古建筑修缮单位设计,然后把方案报批,或政府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修复。

  房主们告诉记者,两种修复方案之间不仅仅差一个“手续”的问题。房屋修缮的价格也有巨大差异。按照居民自己的设想,修缮这些房屋和农村建房区别不大,费用大约几万元,最多十几万元;但如果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修,最少要五六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房主大多是农民,承受不起这笔高昂的修缮费用。

  大家希望能够得到政府部门帮助,比如直接由政府部门、文物部门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助,但僵局持续了三四年之久,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进展。而眼看着这些文保单位级别的古建筑荒废、破败,一年不如一年。眼下雨季将至,担心扛不住雨季,那些古宅会坍塌,房主们焦虑不安。

  僵局 2 商业开发?产权置换补偿方案谈不拢

  记者采访中,有部分居民认为,凡是景区都有核心区和边缘区,杨柳村古建筑群从“外表”上看之所以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因为那些古建筑都在景区核心或靠近公路边,保护好、开发利用了,能带来商业效益;而“前杨柳村264号民居”等建筑之所以无人问津是因为这些房屋都在景区边缘地带,少有游人,不能产生商业效益。

  据了解,杨柳村现在由江宁高新园下属的杨柳湖文化开发公司整体开发、打造,有一定门票收入,还不时在景区举办一些商业活动,比如春节期间的“上元灯会”。而从行政区域来看,杨柳村则属于江宁区湖熟街道杨柳湖社区管辖。

  记者今年1月曾联系杨柳湖文化开发公司的负责人,但对方表示临近春节,工作太忙,没时间接待记者。5月10日,记者直接来到该单位,负责人在外开会,一位公司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该工作人员表示,“前杨柳村264号民居”属于文物,他们公司无权过问,应该由文物部门处理。

  记者转述了部分居民的想法,但该工作人员表示:其他古建筑之所以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因为那些都不属于文物。前期经过街道牵头,已经进行了产权置换,建筑的产权已经从居民个人变成国有,然后交给他们公司整体开发打造。

  那么,“前杨柳村264号民居”等文物为何不能进行产权置换呢?记者了解到,主要是因为价格(补偿方案)原因,街道和产权所有人之间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居民认为街道方面给出的补偿太低。
  据了解,湖熟街道在江宁区范围内属于经济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地区。

  僵局 3 文广新局:修这些古宅比重建要贵多了

  江宁区文广新局文物科科长周鹏告诉记者,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关心这些杨柳村古建筑的问题。但要想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不是哪一个人,哪一家单位出力就能“搞定”的,需要一个“合力”。

  周鹏表示,首先,从管理上来看,街道、社区、开发公司还有文物部门,存在一些交叉、重叠的地方,也有一些管理的“真空地带”;从文物部门的工作角度看:去年底,某大学有资质修缮古建筑的设计团队现场测量后拿了一个初步修复方案,要想修复包括“前杨柳村264号民居”在内的4-5处古建筑,要花费近2千万元,光是设计费就要一百多万。

  “可以说,修房子比重建一个一样的新房子要贵好几倍!”周鹏进一步介绍说,首先,修复文保单位的古建筑需要有文物修缮资质的专业单位来进行。其次,从具体施工上来看,不是什么材料都能用,要保持文物的原有风貌,修旧如旧,就要用到专业的材料。“要先把旧房子拆掉,每一块砖、每一块瓦都要标上记号,然后看哪些材料能用,不能用的要找到同年代同类型的材料来补上。”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同时还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

  在各方短时间内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出于保护文物的目的,能否赶在夏季暴雨季节来临之前,由政府部门对这些状况堪忧的古建筑进行“抢救修缮”呢?

  记者采访中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法律界人士指出:《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有一些不太具体。比如,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具备修缮能力”该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这里的“帮助”如果具体成货币补贴又该是多少钱?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在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上做得比较好的是广州市。当地已经率先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设立专项保护资金,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修缮、保养补助。

  扬子晚报将持续关注这批文保古宅的命运。